花非花时刻>穿越历史>无相剑主 > 071.我剑即法
    “大人,我的牛一向温顺,那日是它看我被追打,还被放火烧了牛棚,才会一时发狂!”

    此时那文士在旁道,“大人,犯人自白已满。”

    大乾律中,让卷入杀案之人有辩解机会,但在练气士往往不耐烦的情望下,曲解为“固定自白句数”。

    便是让你说几句写满白纸,人为记录案件後,接着开斩。

    此时那文士的卷宗,写着,“家牛发狂,火场之中伤人。”

    这样的断头去尾,春秋笔法,让人感觉火势也是妖牛所为。

    这些卷宗,随後封存,日後若想再重见天日,大概要寄望於镇妖司暗行道官下访乡里,考察当地道官时,随机cH0U调卷宗,但真到那时,也早已Si无对证。

    “刁民当斩。”

    当斩!

    衙役回音,一阵肃杀。

    公孙音当了二十年斩妖司道官,早已铁石心肠,她直接下令。

    作为道官,镇妖司会下派任务,每年要完成一定指标,如果超额,可以换取丹药。

    开灵且杀人的牛物,对她来说,就是能完成每年除妖名额的有用之物。

    一旁的衙役敲动手中水火棍,把老农吓的心神俱散。

    此景,孙秀突然想到前世之事。

    宁静的田野,一位老人牵着一头牛,让还小的自己,坐上牛背……

    上一世的事,过去太久,这几年他为了活命,疯狂修炼。

    出了禁房後,更是专注练剑,没再想起前尘,此刻无意触景生情……

    後面还有几件灵案,这一件本来要马上宣判。

    孙秀想开口说些什麽,妖捕身为道童,严格意义来说,公孙音只能算是自己上级,而不是一定要听命於她,遇有上级行事不妥,可以提出建言。

    只不过一般县司妖捕道童,跟主官修为差距过大,所以无人敢如此。

    可此刻的孙秀并不怕公孙音,他有话便道。

    “诸位,我有几句话想说。”

    听见这话,众人投来古怪目光。

    公孙音嗯了一声,虽奇但表示同意,孙秀便道,“杀人偿命,但有自保一说,牛为此农人所养,亲如父子,为儿nV者,见父母被打,家宅被放火,哪有做视不管之理—我认为此乃误杀之举,於情可赦,於理可宽。”